微动态丨辽宁省检发布“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前检察官:内容体现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理念
6月19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在法律圈引发讨论。6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对方表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是接受省委指导发布的。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截图)
(相关资料图)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中,分为“检察服务权力事项清单”“办事不找关系路径”“合规办事业务指南”“违规禁办事项清单”“容缺办理事项清单”等。其中,在“办事不找关系路径”中,列举了窗口办、掌上办、网上办、咨询热线等具体路径。同时,还公布了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民事监督复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监督,国家司法救助,控告阻碍律师诉讼权利需提供要件,办理路径(包括具体办理窗口地址,电话)等的详细信息。
例如对于申请民事、行政监督,“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详细列举了监督申请书的注意事项,如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的联系方式,并在申请书结尾签名加按指模,同时提示写明申请监督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律师:
内容公布了检察机关职能范围,体现执法为民理念
6月20日,曾在最高检担任检察官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军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辽宁省检发布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从内容上看,实际上体现了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把相关的检察职能、办事的路径都进一步细化,确实便于相关当事人和律师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的业务。
张军律师表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的标题和文本内容可能会引发联想和误解。
曾在省级检察院担任检察官,目前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王珏对红星新闻表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的标题很容易让人误解,但从其内容来看,实质上是向社会公众公布了检察机关的职能范围,让人民群众去检察机关办事更为便捷,是一项便民措施,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理念。
“从辽宁省检公布办理业务所需准备的材料也可以看出,辽宁省检察机关虽然力求让人民群众便捷高效的办理业务,但业务办理所需的文书材料大部分都十分专业,普通百姓没有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帮助,很难完成所需材料的撰写。”王珏律师建议,这个“指南”之中,有必要增加一些对专业术语的解释,有利于普通民众准确理解检察院的业务受理范围。
王珏律师还表示,“指南”只能解决程序问题,“指南”之外的案件办理、法律适用和释法说理工作才是检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检察工作要力争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有机统一。
当地媒体报道:
辽宁推动“办事不找关系”成常态
据辽宁日报报道,5月15日是辽宁省的第十七个“政务公开日”,辽宁省省长李乐成以“持续优化政策服务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聚力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为题,发表致全省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在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的同时,也请全省人民通过政务公开监督政府施政,凝聚振兴发展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李乐成做出了三个方面的承诺:将深入开展政策文件公开,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环境;将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职能,降低综合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决策,倾听百姓呼声、汲取群众智慧。
据当地媒体报道,相关工作已经展开。截至今年4月,辽宁全省已完成41个省(中)直部门440项事项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这份指南是辽宁推动“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的一项工作机制。
在今年辽宁省“政务公开日”期间,从5月15日至19日,辽宁省市两级公安、民政、人社、住建、交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营商、税务、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0家部门业务专家同步做客12345热线,聚焦企业关切的问题开展政策解读解答。
李乐成在公开信中表示,要全面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作用,主动接受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监督,大力发扬“拼抢争实”作风,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携手并肩拼三年、甩开膀子干三年,为奋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
编辑 张莉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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